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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全省少先队工作优秀创新项目、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苏少办〔2021〕1号)
来源:原创 | 作者:心理健康辅导员 | 发布时间: 2021-08-04 | 1182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全省少先队工作

优秀创新项目、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苏少办〔2021〕1号


各设区市少工委、省少年儿童研究会各专业委员会: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第八次全国少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少先队改革,推动新形势下少先队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选树一批具有江苏特色的少先队工作品牌,营造群众性少先队教育科研的良好氛围,省少工委、省少年儿童研究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少先队工作优秀创新项目、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要求

1.2020年度江苏省少先队工作优秀创新项目

(1)申报对象:设区市、县(市、区)少工委。

(2)项目内容: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研究、实施红领巾奖章工作推进、加强队前教育、区域推进学校少工委建设、初中少先队工作和团队衔接教育、少先队活动课教研、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诵读学传”活动、社区和校外少先队工作、少先队阵地体系建设、智慧队建和新媒体工作研究等。

(3)申报要求:各地申报的少先队工作优秀创新项目,由各设区市少工委负责材料初审、推荐上报,上报的优秀创新项目不超过4项,其中市级项目1项、县(市、区)级申报项目3项。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2020年度江苏省少先队工作优秀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附详细内容介绍纸质稿一份。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

2. 2020年度江苏省少先队优秀科研成果

(1)推荐单位:各设区市少工委、省少年儿童研究会各专业委员会、首批各省级少先队名优辅导员工作室。

(2)成果内容:少先队优秀科研成果要紧密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少年儿童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贯彻落实少先队改革任务任务,实施少先队活动,加强学校少工委建设,推进“双积双评”积分入团等当前少先队的重点工作。申报成果也可自主选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阐明研究结果。

(3)申报要求:各设区市少工委、省少年儿童研究会各专业委员会对申报成果初审后,分别推荐6项少先队科研成果(论文、论著、课题结题报告等),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少工委办公室。各首批省级名优辅导员工作室,可通过所在设区市少工委,增报1项科研成果。所有个人成果署名不得超过2人,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格式要求参考附件2。

二、相关要求

1.推荐申报少先队工作优秀创新项目,要坚持选树精品、打造品牌、易于推广的标准。项目内容介绍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创新做法、取得成效、推广价值五个部分内容。项目名称要紧扣内容、富有新意、言简意赅。具体内容要简洁明了、层次分明,数据详实,忌空话、套话、泛泛而谈。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2.少先队优秀科研成果主要指课题报告、调查报告、研究论文等,也可以是基于工作实践探索而进行的理性总结与研究,要具有一定的推广和借鉴价值。各市少工委、各专业委员会要严格审核论文的真实性、规范性,涉嫌学术不端的文章一律不评。

3.2021年1月30日前,各申报单位须将材料按要求填写并打印申报汇总表(附件2、附件4),与所有纸质材料一份寄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同时,把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发至省少工委邮箱。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团省委中少部

邮编:210013      电话:025—86906323

联系人:李苡玮


附件:1.2020年度江苏省少先队工作优秀创新项目申报表

    2. 2020年度江苏省少先队工作优秀创新项目评选申报汇总表

    3. 少先队优秀科研成果格式要求

    4. 2020年度江苏省少先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少工委办公室

 江苏省少年儿童研究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