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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印发《关于加强共青团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全国少工委 | 作者:未知 | 发布时间: 2023-02-17 | 985 次浏览 | 分享到: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

印发《关于加强共青团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青联发〔20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共青团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将《关于加强共青团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

2023年1月17日

  

关于加强共青团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责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共青团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赋予共青团组织的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职责义务,适应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顺应新时代未成年人身心发展新特征,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内涵,有效发挥组织优势,聚焦重点善作善成,切实将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融入共青团“三力一度两保障”工作格局,高质量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2. 工作原则

——坚守育人初心。牢牢把握为党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把引领未成年人思想成长、政治进步贯穿工作始终,用心用情服务、保护未成年人,使广大未成年人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茁壮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坚持守土有责。根据共青团、少先队职责定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规划要求及分工安排,准确把握工作边界场域,积极围绕思想引领、政策倡导、关心服务、权益维护等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坚持协同配合。积极参与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加强与成员单位密切沟通、协同发力。各级共青团、少先队和青联、学联组织主动作为,并广泛培育带动社会力量、挖掘整合社会资源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3. 工作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出台一批优先保护、重点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举措,深化开展一批贴合未成年人成长发展需求的工作项目,精心培养一批熟悉政策、善于实践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构建形成共青团、少先队、青联、学联组织协同高质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使广大未成年人理想更远大、信念更坚定、身心更健全、素质更全面,使共青团、少先队更好成为广大未成年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

二、主要任务

1. 加强思想引领。聚焦共青团、少先队根本任务,把握未成年人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采用通俗易懂、轻松活泼的引导方式,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强化政治启蒙,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启发式学习,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讲好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引领未成年人厚植听党话、跟党走的朴素情感。培塑爱国情怀,组织学习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抓住重大节庆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等节点开展主题活动,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产品生产供给,激发未成年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注重道德培育,汲取善用中华传统文化精髓,弘扬红色精神谱系、传扬革命英雄人物事迹,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深化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体验参与,引领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加强政策倡导。立足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依托党赋予的资源和渠道,感知未成年人温度、传递党和政府温暖,推动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体系。参与法律体系完善,积极参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执法检查,推动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性法规,代表和支持未成年人参与立法协商、意见征集。推动《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纵深实施,提升各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运转效能,广泛倡导、大力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积极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围绕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托育、托幼、教育、健康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动制定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普惠性政策。广泛联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开展专项调研,推动代表委员在各级“两会”上提出相关建议提案,促进相关部门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关注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深入开展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领域课题研究,向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交高质量资政报告。

3. 加强关心服务。牢牢把握共青团工作生命线,围绕未成年人成长特点、现实需求、难点痛点,千万百计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聚焦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深入开展生命教育、自护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开展有组织的户外活动、体育运动,帮助未成年人提升合作沟通能力、抗挫折能力、自护能力,锻炼强健体魄、做到自信达观。聚焦未成年人综合素质提升,落实“双减”工作总体部署,组织科创教育、文化体验、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着重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涉案失管未成年人等群体,向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投射更多目光心力,注重日常关护帮扶,探索完善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以及重大家庭变故中未成年人应急救助响应机制。积极参与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持续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

4. 加强权益维护。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敢于作为、善于作为,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社会支持体系,深化“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充分发挥团属青年社会组织作用,示范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稳妥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事件响应工作,履行各级团组织、团属阵地发现和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义务,积极回应、稳妥参与处置冲击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件。加强权益受损未成年人救济工作,积极挖掘整合团内资源,依托团属基金会、各类公益平台募集社会资源,综合提供心理抚慰、法律援助、物质帮扶等服务。

三、重点项目

1. 生命安全守护行动。常态化组织“12355青春自护”教育,聚焦性侵、拐骗、学生欺凌等不法侵害,溺水、触电、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地震、洪涝灾害、火灾等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通过深化“少年警校”活动、组织参观科普教育场所、举办专业培训、开展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应急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积极聘请相关领域专业人士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专项行动志愿者等,凝聚守护未成年人安全的社会力量。制作高质量自护主题教育文化产品。

2. 心理健康守护行动。持续推动“12355青少年服务台”提质增效,打造全国网络平台,提供公益性、专业化心理服务。丰富12355线下活动载体,持续开展“12355中高考减压活动”、“12355健康守护行动”等,坚持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帮助未成年人提升心理素养。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同伴支持体系,发挥班级团支部及时发现报告未成年人苗头性心理问题职能。常态化联系心理专家、心理专业志愿者等工作力量,跟踪研究未成年人心理状况特点,研发适合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强化服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专业支撑。

3. 网络素养提升行动。组织未成年人学习网络行为规范、文明礼仪,自觉抵制不良信息,文明健康上网。帮助未成年人提高网络防沉迷意识,合理适度使用网络。通过案例教学等形式帮助未成年人提升网络信息甄别能力、思辨能力,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传播正能量,理性参与网络活动,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争做中国好网民。组织未成年人学习网络法律法规,远离网络违法犯罪,增强防范网络欺凌、网络诈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使用情况年度调查,加强网络素养教育产品供给,持续推出网络素养公开课,依托共青团、少先队新媒体矩阵推广传播。

4. 法治意识提升行动。深化“全国青少年学法用法网上知识竞赛”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从小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自觉。开展模拟法庭、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组织未成年人旁听庭审、实地观摩,沉浸式体验感受司法过程和司法实践,提升内心深处对法律的敬畏感。加强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普法产品供给,善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学习并广泛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

5. 困境群体关爱行动。推进新时代希望工程提档升级,聚力帮助困难家庭未成年人“有学上”、“上好学”,持续为未成年人提供新助力、播种新希望。深化实施“七彩假期”、“七彩四点半”等假期和课后托管志愿服务项目,充分动员高校青年志愿者队伍、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群体,着力面向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困难家庭学生提供课业辅导、课后陪伴等服务。深化“情暖童心”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高质量建设“童心港湾”,做好“童伴妈妈”的选聘用管等工作,面向留守儿童常态化开展亲情陪伴、情感关怀、自护教育、励志教育等关爱服务。建好用好流动少年宫、社区少年宫、“青年之家·红领巾学堂”等阵地载体。

四、工作保障

1. 强化工作机制保障。着力构建职责明确、协同高效的共青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运行机制,形成权益部门牵头统筹、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事业单位有效支持的工作格局,推动工作有效、有力、有序开展。各级共青团组织应明确1名负责同志统筹领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相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注重过程督导。

2. 强化工作协同保障。各级共青团组织应立足组织化工作模式,积极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围绕任务分工有效联动相关部门,加强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拓展社会化工作路径,广泛联系热心未成年人事业的专业化社会组织、志愿力量,通过购买服务、推荐先进等形式将其牢牢凝聚在身边,协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3. 强化工作资源保障。各级共青团组织应大力挖掘团内资源,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提供经费保障、整合提供资源供给,依托团属基金会拓宽工作资金和物质来源。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众筹等方式项目化设计开展共青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别注重各类工作资源向基层共青团组织倾斜,强化资金支持和荣誉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