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员
专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团常委联〔2015〕36号
各中小学团队组织: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版)》、《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和全国少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重视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要求,江苏省电化教育馆、江苏省少工委办公室决定共同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
现将通知文件转发你们,请各中小学团队组织根据文件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参加。有意向参加的学员请填写电子版《学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文档以单位+学员姓名命名),并将电子版《学员报名登记表》发送到863792505@qq.com。
附件:江苏省电化教育馆、江苏省少工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员专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共青团常熟市委员会
少先队常熟市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3日